减税
对在两江新区设立、主营业务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落户奖励
重点扶持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或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或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型项目、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实体性总部项目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
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制造业)、500万元(科技型项目)、5000万元(实体性总部项目)、3000万元(金融业)。
经济贡献奖励
对新引进的投资额达到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和10亿元以下的重点项目,经两江新区管委会认定,从约定投产年度起,分别按前五年、四年、三年和两年其对两江新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后五年、四年、三年和两年,按50%给予奖励。
此外,系列政策对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和金融业在此方面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奖励额度在50%-100%之间。
高端人才奖励
对当年新引进的企业,经两江新区管委会认定,自设立年度起至第5年,对工资薪金所得2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和高级技术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对两江新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通过人才专项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此外,高端人才家属可有限办理两江新区常住户口调动手续;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按就近原则安排其未成年子女入学。
研发创新扶持
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两江新区将在五年内最高奖励7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在国(境)外设立独立法人研发、市场等机构的科技型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上市扶持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扶持;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扶持;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转板上市按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给予差额扶持;企业在上市后迁入两江新区的,给予300万元扶持。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