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不安,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诸子百家各抒己见以应对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诸家代表阶层不同,其观点也各异。为了维护自家立场,反驳他家主张,先秦诸子展开了激烈争论,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为关键的是,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学派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第一个系统论证理论,成为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理性根基。
何谓论证
墨家论证理论框架主要阐述于《墨经》中,它包括《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和《小取》六篇,其中,《小取》是墨家论证理论的总纲,而《经说上》和《经说下》是对《经上》和《经下》中所提主张的解释说明。
论证有零主体论证、单主体论证和多主体论证之分。严格来讲,只有建立在多主体互动基础上的论证才称为论辩,但有时论证理论家把只考虑到反驳(如图尔敏的论证概念)或论辩性外层(如约翰逊的论证概念)的论证也称为论辩。墨家论证概念主要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但兼顾了多主体互动情形。
墨家自号《墨经》为《辩经》,后人也称其为《墨辩》。墨家论证理论的核心概念是“辩”,有关论证的各种主张主要围绕“辩”展开。“辩”在古代有两层含义:一为“认识之辩”,即区别、分辨;二为“言语之辩”,即辩论、论辩。后期墨家学者在《墨经》中首次给出了“辩”的界说:首先,“辩”就是“争彼”,即人们对于某个具体事物,由于认识分歧而进行论辩;其次,论辩对象不能是两种不同事物,只能是同一个特定事物,否则就无法辩争;再次,论辩双方对同一对象的主张必须相互冲突,这样才能引起争辩,分出胜负;最后,论辩必分胜负,没有胜负则不是论辩,而判定胜负的标准是论辩者所持的主张是否恰当和正确。
在墨家看来,所谓“辩”就是论辩双方围绕某个事物展开论争,以形成对事物的正确主张,并以这种主张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胜负为终结的一种言语行为活动。作为两个具体主体之间的直接对话,“辩”开始于意见分歧,展开于因意见分歧所进行的具体论辩,结束于意见分歧的消除。从这个意义上讲,墨家论证理论与当代论证理论家范爱默伦发展的语用论辩学有异曲同工之妙。
为何论证
作为墨家论证理论总纲,《小取》开宗明义地阐述了论证的目的就是要“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