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行贿人无意中透露的一句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他们顺藤摸瓜,挖出一起国企供销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供销领域中的“潜规则”也逐渐兴起,而国有煤矿采购则成为很多人所垂涎的“肥肉”。面对多种诱惑,上至领导干部下至相关岗位员工,均成为“走在钢丝上的人”,稍有不慎,便会被金钱和欲望吞噬。而山东省某地甲醇厂原副厂长江承志就是最先倒下的人。
提审犯罪嫌疑人
借钱
“他就是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钱,借着买房子的名义向我索贿。”
“我曾在2008年向江承志行贿6万元。”2015年初冬,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行贿人刘作全无意中透露的一句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在陈述中,刘作全无意中透露的这句话里,提到了一个当时并没有办案检察官知晓的名字。这个江承志是何许人也?刘作全当年为什么要向他送钱?现在人在哪里,又在做什么呢?办案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
很快,江承志的身份渐渐清晰起来。1964年出生的江承志是个土生土长的山东人,虽然家境普通,但他从小聪明好学,人缘也好,凭借过硬的机电技术,17岁便进入某国有煤矿工作,可谓是少年得志。工作后,本就聪明的江承志为人处世更加老练,很受单位领导的赏识。2008年初秋,44岁的他担任某地甲醇厂副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同年底,甲醇厂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组织团购买房。当时,江承志手头并不宽裕,但他又不想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怎么办呢?前思后想,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他的脑海。
“江承志就想到了刘作全。当时两人是有业务往来的,而刘作全想进一步扩大和甲醇厂生意的合作。有了这层关系,江承志认为找刘作全借这笔钱是没问题的。”邹城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四科副科长宋拓认真分析了当时的情形。
向一个有直接业务往来的供货商借钱,这样的意图再明显不过。刘作全心里自然也清楚,便心甘情愿地把这笔钱如数奉上。关于利息、归还时间等都只字未提。“实际上,他就是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钱,借着买房子的名义向我索贿。”刘作全作出了如此的交代。
随着手头的宽裕,起初,江承志也提出过还钱,但都被刘作全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摸爬滚打了多年的江承志看到这种情况立刻心领神会。但从来没干过这事儿的他,内心十分挣扎:如果不还,这个行为怕就变成了索贿;如果还,这么一大笔钱他又有些不舍得。就这样,纠结了多日的江承志抱着侥幸心理说服了自己,从此再也不提还钱的事了,只是在后来的业务上格外地关照刘作全。
转眼7年过去,2015年的一天,江承志像往常一样到单位上班。无意中,他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仔细一听,他们口中议论的一个消息顿时让江承志直冒冷汗,而原本已经淡忘的事情立刻重新浮现出来:“厂里有几个人因为受贿出了事,还都和刘作全有关系!”
这下可让江承志慌了神,相比过去,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江承志都与7年前大不相同了。如果因为这件事被查,岂不是得不偿失?这让江承志寝食难安。第二天一早,江承志就拿着6万元钱退还给了刘作全,并对他千叮咛万嘱咐:“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谁也不要再提。”事情真的能如他所愿吗?利益中的朋友可靠吗?当办案人员找到刘作全了解情况时,他将向江承志行贿的事说得很详细,主动交出江承志退还的6万元赃款、两家单位交易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