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间,兖州煤业发布涉及诉讼公告称,近日,兖州煤业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宁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鲁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兴置业)以追偿权纠纷为由,将兖州煤业、山东恒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电力)等其它共9名被告诉至济宁中院,要求兖州煤业支付应收账款本金9996万元及相应利息,恒丰公司承担上述债务的回购责任,其它被告就恒丰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
鲁兴置业诉称,2015年2月份恒丰电力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以下简称莱商银行济宁分行)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将其享有的对兖州煤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莱商银行济宁分行,上述保理合同到期后,恒丰电力并未向莱商银行济宁分行履行回购义务。2016年12月份,莱商银行济宁分行与鲁兴置业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其享有的上述保理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其它相应权利转让给了鲁兴置业。2017年7月份鲁兴置业向济宁中院提起诉讼。
公告称,经调查核实,公司并不存在对恒丰电力的应付账款,公司认为恒丰电力涉嫌伪造兖州煤业公司印章,虚构对兖州煤业的应收账款,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保理业务。
兖州煤业表示将积极应诉,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由于以上案件尚未审结,尚无法判断以上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不难发现的是,兖州煤业和鲁兴置业双方各执一词,究竟孰是孰非,《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
需要一提的是,上述近亿元的应收账款对于兖州煤业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兖州煤业目前的资金并不充裕,其正在为海外收购融资。
8月1日,兖州煤业发布了关于认购兖煤澳洲配股及实施混合债转股的公告称,兖州煤业控股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发出配股要约,将按每1股股份配发23.6股新股的比例配售兖煤澳洲新股,价格为每一新股0.1美元,同时兖煤澳洲还向机构和成熟投资者进行定向增发(以下统称“本次配售”).
兖煤澳洲通过本次配售募集的资金总额最多25亿美元,将用于收购联合煤炭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