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外地的朋友想在济南落户,济南市民杨某岭竟不惜铤而走险从网上购买加盖假冒人社局印章的证件办户籍,不料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民警识破。近日,市中警方破获了这起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的案件,并对杨某岭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在7月底的一天,市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管理科民警在受理相关户籍业务中,发现一位名叫章某的女子持有的报到证上的公章不正常。户籍民警通过丰富的经验辨别出,证件上加盖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章疑似伪造。
为慎重起见,民警先让章某回去。待章某离开后,民警立即向分局领导汇报,并赶赴济南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印章的真伪。经核实,该印章在内容,尺寸,字体上均与真实公章不符,经鉴定,公章系伪造。
8月2日,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大观园派出所,将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审查,章某,女,30岁 ,泰安市人,个体营业者。根据章某交待,她想在济南落户但不符合相关条件,于是她找到其朋友杨某岭帮忙想办法。7月底,杨某岭携带盖好“公章”的证件陪同章某到市中分局办理业务时被民 警发现。
根据章某提供的情况,8月2日当天,民警将杨某岭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经审查,杨 某岭,男,64岁,济南人。在民警的审讯攻势下,杨某岭如实供述了他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的违法事实。
据其交待,7月底,章某因落户不成找他帮忙,他通过网络找到一个办假证的人员,花80元拿 到了加盖假冒人社局印章的证件,并随后陪同章某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
假章比真章多了“大中专”三个字。
据警方介绍,违法嫌疑人杨某岭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违法行为。目前,杨某岭已被市中警方处 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伪造公章的嫌疑人,警方正在进一步开展工作。
市中警方提醒,依照《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的要求,当事人办理户籍业务,应对出具材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警方也提醒那些因不符合规 定条件而动起歪心思的人,一定要遵纪守法,不然,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