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9日电2017年已经过去五个多月,你的年假休了多少?有人攒着年假准备年底休,但又担心跨年清零;还有人刚刚跳槽,被通知“入职第一年只有一两天年假”。其实,单位的这些规定很可能是并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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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休多少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如果在多家单位工作过,如何证明自己的累计工作年限呢?
中新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规定,工作年限的界定“以社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准”,若无以上依据,则以在该单位服务的年限作为工作年限。
“这种规定是不合法的,社保缴费记录并非是唯一的证据。”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魏浩征指出,在前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档案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员工的工作经历,只要能提供任何一项,单位都应当予以认定。
跳槽后第一年怎么算年假?
有些单位规定,新职工入职满一年后才能享受至少5天的带薪年假,否则其年假按比例计算。这导致很多人在跳槽后第一年只有一两天年假。那么,单位的上述规定是否合法呢?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很多单位把‘连续工作1年’理解为‘在本单位入职满1年’,这是不合法的。”魏浩征说,“连续工作1年”并非是在本单位的1年,也包括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