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汽车类投诉增长1.6% 召回678.2万辆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了2020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安全召回情况。其中,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汽车类投诉(含零部件)比上年增长1.6%;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37377条。召回方面,2020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99次,涉及车辆678.2万辆,召回次数比上年减少10.8%,召回数量增加3.9%。
具体来看,汽车产业及缺陷产品投诉情况,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汽车类投诉(含零部件)比上年增长1.6%,质量和安全问题占汽车投诉总量的25.5%。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37377条,涉及发动机总成(占28.5%)、车身(占19.5%)、传动系(占19.4%)、电气设备(占14.1%)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117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49.4%。
汽车召回方面,2020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99次,涉及车辆678.2万辆,召回次数比上年减少10.8%,召回数量增加3.9%。新能源汽车召回45次,涉及车辆35.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5.3%,其中因三电系统缺陷召回11.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1.3%。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因燃油泵制造问题,于5月和12月先后两次召回多个车型共计186.3万辆,成为2020年因同一类型缺陷召回数量最多的事件。
从涉及总成看,发动机、制动系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0.6%。因发动机相关缺陷召回58次,涉及车辆440.4万辆;因制动系相关缺陷召回17次,涉及车辆106.8万辆;因电气设备缺陷召回38次,涉及车辆41.9万辆;因气囊和安全带缺陷召回24次,涉及车辆32.6万辆。
从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37次,涉及车辆420.8万辆;设计原因召回62次,涉及车辆257.4万辆。
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召回21次,涉及车辆81.7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12.1%,达到历史较高水平,应当引起生产企业关注。因不合理危险问题引发的召回共178次,涉及车辆596.5万辆,仍是引发召回的主要原因。
在总结2020年产品召回管理主要工作时,市场监管总局提到了严格新能源汽车事故主动报告制度,加大缺陷调查力度,开展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风险预测与防控关键技术研究;针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监管问题,印发《关于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市监质〔2020〕123号),规范OTA技术在召回中的应用;以及市场监管总局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曾就消费者反映的异常加速、电池起火、车辆远程升级(OTA)等问题共同约谈了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等。
对于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缺陷汽车和消费品召回管理,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生产企业的引导和监督,推动我国产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其中包括建立运行数据驱动的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工作机制,推进智能汽车OTA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智能车辆安全自我评估和事故报告制度,适时启动沙盒监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会同生态环境部加快《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立法进程,建立机动车排放缺陷线索收集、分析和缺陷识别技术支撑体系;针对汽车和消费品有关的重点产业链、产业聚集区,开展风险评估与质量诊断,加强共性产品缺陷问题研究,完善“发现产品缺陷—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提升”机制,从根本上帮助企业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