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通行一次汇总 通行费电子发票告别“打印时代”
“ETC的发票简直逆天了,走了300公里,给了一大堆的电子发票,为什么不能合并汇总?”
“现在的ETC通过票根APP可以开电子票,但是按不同的路段分别开票,有的金额仅1元。以江苏高邮到南京为例,往返高速路程100多公里,收费100多元。需打印8张电子票,A4纸要用8张。报销凭证厚厚的一叠,严重浪费纸张。”
……
以上两位ETC用户的“吐槽”,至今还能得到很多车主的共鸣,纷纷表示自己也有类似遭遇。
通行一段收费公路要开具多张发票,是因为收费公路是分段建设并分段管理收费的,用户通行后由不同的经营管理单位开具发票。按照传统财会制度,报销需要纸质发票,这就造成一次报销需要打印一大叠纸张的情况。
然而,自2020年5月6日起,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规定,行程单不能汇总、打印一大叠发票的情况不应再发生了。
24号公告针对ETC用户的痛点,同时着眼于规范票据开具,便利ETC客户和受票单位财务处理和增值税抵扣,对通行费电子发票做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电子发票不用再打印了
24号公告明确,通行费电子票据作为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在满足相关条件基础上,单位可以仅使用通行费电子票据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再打印成纸质件。具体报销入账和归档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通行费电子发票直接可以作为财会报销凭证,不需要打印成纸质票据。
电子发票实现多次通行只需一次汇总
针对收费公路分段建设、经营管理者多元等特性,为便利通行费电子票据财务处理,根据ETC客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可以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2020年5月6日,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票根已实现了该功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发票报销归档难的问题。
举例来说,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按照第24号公告规定,为便捷财务处理,ETC客户在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0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160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在符合财会〔2020〕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可申请开票
24号公告规定,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票根,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票根,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也就是说,客户在通行后的第7天就可以申请开票了,而此前是通行后第10个自然日。开票时长的缩短得益于各省、市ETC通行数据处理能力的提升,同时,也优化了客户使用票根开具发票的体验。
可见,根据24号公告的政策规定,2020年5月6日之后,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不利于汇总、获票时间长等问题,已经得到有效缓解。
据悉,票根今后将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助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文/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