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
包括更换关键部件的行为,视为非法改装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令)》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