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低配升高配轮胎不违法。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轮胎应满足以下要求:1、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2、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车辆外观检查规定: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1、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2、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 3、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 4、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5、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6、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 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轮胎 1、轮胎应满足以下要求: (1)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 (2)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于在用机动车检验时为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 2、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相应车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应装用翻新的轮胎。 (2)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或等于1.6mm,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