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驾证记分周期计算方法:
1、从初次领取驾驶证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3、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