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摩托车科目三考试专项评判扣分标准:
一、起步
1、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0分);
2、启动发动机时未捏紧离合(扣100分)。
二、起步靠边线超过30cm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三、加减挡位操作
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扣100分);
2、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扣100分)。
五、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扣100分);
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扣100分);
3、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扣100分);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越出50cm(扣1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0);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驻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