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没有考过有以下3种解决办法:
1、当场补考。驾驶证考试在预约的时候,只要成功预约到日期,在规定的日期就可以前往考试中心进行考试。若是考试当场没有通过时,可以向考试中心申请现场补考一次。
2、重新预约考试。考试没有通过时,考试中心会进行记录,根据规定需要等十日后才能够重新预约。预约的具体日期需要看考场的容量以及实际该科目考生的人数,有可能不能预约到最近的日期。也就是说,虽然考试的间隔是至少十天,但成功预约至少是十天以内,理想状态下是可以预约到最近的日期。
3、考了五次都没考过就从科一开始重新考。科目二如果考了5次都没有过,就需要重新交学费,然后从科目一考起。这是因为科目二最多可以考5次,如果第5次仍然没有通过,之前的考试内容就会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三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