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挂科是需要交补考费的,不过每一个地区的消费情况不一样,补考费用也会有所差别。科目一考试当天拥有两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一次没有考试通过,那么可以直接参加第二次考试,无需缴纳补考费。补考费是需要每一次补考缴纳的。
科目一考试的时间会根据不同的车管所的情况有所区别。有的车管所在科目一挂科以后可以当场预约下一次的考试,有的车管所需要等待10天的时间。
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合格90分,满分100分。科目一共100题,每题一分,考试时间45分钟。只要在45分钟内完成90道正确的题,就判定考试成功。如果错题数为11题,考试将自动判定为不及格,学生将立即离开考场。
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次数没有具体限制,只要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有效期内完成即可。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三年,从第一次考试科目开始计算,不分成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因当地尚未设立科目二考场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属于第三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以及第五款规定申请变更准驾车型的,受理后直接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