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地方科目一是上午9点开始考试,一场考试的时间是45分钟。每天安排5场考试。这5场考试的时间分别是,上午两场第1场是9点开始,第2场是10点开始,下午一共是三场,这三场的时间分别是13:00、14:00和15点。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学员在参加科目一考试的时候,需要根据预约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左右到达考场,因为到达考场之后还需要进行信息的登记,登记完成之后才可以排队等候进入考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进入考场之前需要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及电子设备,尤其手机放在寄存箱里面是不可以带入考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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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是指驾驶员理论考试,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的一种许可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二十条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