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科目一挂了要等10天才可以继续预约,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起10天以后就可以约考科目二,科目三需要从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起30天以后才能约考。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四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属于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驾考共有4个科目。分别是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
科目一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二指的是场地驾驶技术考试内容;科目三指的是道路驾驶技术考试内容;科目四指的是道路驾驶技术和文明驾驶基本常识考试内容。
1、科一考试内容:主要是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灯及含义、通行规则等基本知识。评定标准:任意抽一百道构成一份考题,每道题1分,满分一百分,90分及格,考试时间45分钟;
2、科二考试内容: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和曲线行驶5个是必考内容(C2没有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局部地区还有其余项目。评定标准:满分一百分,80分以上及格,不合格者现场可重考一次,补考未通过相隔10天之后再次约考;
3、科三考试内容:科目三包含进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灯光模拟等16项驾驶技能。评判标准:满分100分,90分及格。当场可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不过10天后可重新预约;
4、科目四考试内容:主要是考试内容包含文明驾驶操作规定、极端气象和繁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轮胎爆胎等突发状况下的临处置方法和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和科目一样都是理论考试(电脑考)评定标准:任意抽50道构成一套考题,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每道题2分,满分一百分,90分及格,考试时间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