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测速40码应该开40码以内。区间超速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处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处罚款,记6分。
以下是常见交通违章行为:
1、闯红灯:闯红灯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自从新交通法规出台之后,闯红灯一次性扣除6分;
2、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一律处15日拘留,并罚款;
3、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处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处罚款;
4、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
5、超速行驶: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
第九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
第十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第十一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第十二条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