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被贴罚单处理方法:
一、现场处理:
1、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2、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3、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4、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5、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
6、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7、单位要求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
二、网上办理:
1、开启手机,在手机桌面上找到交管12123并点击开启,(以上操作来源华为SEA-AL10,版本号:10.0.0.154,交管12123安卓版本V2.9.1)
登录自己的账号后,在首页中找到,违法处理并点击开启,
之后点击搜索,
输入16位决定书编号,
根据业务须知,点击阅读并同意,
找到罚款缴纳,勾选罚款。
跳转到支付界面,点击请认真阅读,
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完成之后点击继续支付,
填写支付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输入银行卡号,密码,
获取验证码,并点击确认付款,即可支付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