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绑定的只有一个驾驶证,就是一个的一辆车只能申领一个驾驶证。只有捆绑信息的车主才能够通过平台处理违章、罚款、消分等业务。
具体说明如下:
好处是新规实施之后,可以避免车主在违章的时候还要线下跑到车管所排队,处理相关违章和消分业务。
新规实施之后,可以堵住黄牛存在的漏洞。毕竟实施新规之后,车辆必须要提前绑定好信息,才能够进行消分。这样那些靠着帮人消分的黄牛也就没有漏洞可钻。
防止有人冒充驾驶证持有者假冒别人去办理消分,所以交管部门规定,处理违章消分必须刷脸。这个变化也是非常大,以前可能经常会有人因为跟对方长得像就蒙混过关。但现在要进行刷脸,想要蒙混过关是不可能。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 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