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不一定是全责,大多数都是会评定为后车承担全部责任或同责。后车务必与前车维持间距,假如后车与前车在维持间距的情形下,因为前车违反规定而致使的追尾,那么前车同责,若后车未与前车维持间距,则后车同责。
在追尾交通事故中,应根据交警现场调查和相关证据,并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分担双方责任。如果一方完全负责并且需要垫付的话,则必须优先考虑修理车辆的费用。如果该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垫付,保险公司可以进行垫付。
追尾责任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种是掉头的情形。当车辆在调头时,被直行车辆追尾或发生碰撞等事故,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这种情况是由调头车辆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种是压线行驶的情形。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前车压线开车或紧急并线过程中,与后车发生追尾事故,则由前车承担事故责任。但是这种情况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是在行驶过程中前车压线的行为影响了后车正常行驶而发生追尾,如果前车在等红灯或者堵车停着一直没动,而后车这时追尾了前车,那么还是由后车负全责。
第三种是故意制造险情的情形。例如前车突然变道造成的追尾,这个责任是前车,只要对交警说明就行,用后车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那么就是前车的责任。
第四种是高速倒车行为,有些司机眼看车辆驶过高速出口了,便直接倒车到出口处,因为前车的行为,可能导致后车反应不及,导致追尾的发生,此情况也是前车负责。
第五种是逆行,当车辆在道路上逆行时发生事故时,逆行方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车情况如下: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