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科目三考试场次1是科目三本次考试的第一场考试。根据公安部对驾驶人考试规定的要求,每个学员1次预约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可当场补考一次,两次考试分别对应场次1和场次2。
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相关介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