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绿灯时是不可以下人的,这是属于违法的,在红绿灯路口处或者没有红绿灯的路口,都是不能停车上下人的。一般距离路口50米处都是实线,机动车不能停车上下乘客,凡是上下乘客的都是违法行为,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在红绿灯路口上下客时,也会造成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也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下,只要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都不能随便上下人,在等红绿灯的情况下,也是正常行驶的特殊情形,和我们在道路中塞车是一样的道理,都是不能随便开车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