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号牌违法的,装饰牌涉嫌仿冒正规车牌或能够与正规车牌发生混淆的属于违法。可能会造成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记9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机动车号牌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辆前后的指定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牌,字样应当正确,字迹应当清晰。
2、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中间板之间或右侧,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中间或左侧,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平竖直,基本垂直于地面,不倒置。
3、临时行驶号牌置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无驾驶室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
车牌的作用:
1、主要作用是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
2、车辆号牌是两面分别悬挂在机动车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塑料或贴纸,在板材上会显示车辆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基本资料,形状以美国、日本的长方形或是欧洲、中国大陆使用的长条形为主。车辆号牌也被称为车辆牌照或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