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临牌有效期一般是15天、30天、90天、6个月,其中是不分工作日还有节假日的。
在行政辖区里临时驾驶,临时牌的有效期不可以超过15天,新车的临时牌照也不能超过15天。在跨行政辖区临时驾驶,临时牌的有效期不可以超过30天。因为轴荷、总质量、外廓的尺寸超出了国家的标准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话,所核发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不能超过90天。如果机动车属于是进行科研的、定型试验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七条规定: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