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购置第二辆车不需要加税。机动车缴纳的购置税和购买车辆数量无关,根据机动车的排量和价格确定。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由汽车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参照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汽车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购置税的税额为裸车价格的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