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行驶时一般开示宽灯和近光灯,如果在照明不足或者对向车辆不多的情况下,也可以开远光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会车情况,要将远光灯切换到近光灯上,防止影响对向车辆的视线而造成安全隐患。行车时如果遇到车辆突发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需要靠边停车,或者遇到牵引故障车辆,不管是牵引车还是被牵引车,车辆均应当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以下是详细介绍:
1、在夜间行驶中,如果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下时应使用近光灯,正常状况下灯光口照出30米以外。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2、在对向车相距150米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这是为了避免妨碍对面驾驶员的视线,如果对方不改为近光灯,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变换远、近光的办法来示意,对方如仍不改变,则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切勿斗气以强光对射,以免损害双方视觉而酿成车祸。
3、如路口有对方车远光灯照射的散射光,可判断车距交叉路口尚远;如大灯光有光束或在路口拐角处树梢上有明亮的光线(多见于T字形路口),做好让行的措施。
4、在车少人稀的国道、高速公路或者没有路灯照明的公路上夜间行车时,车主最好使用远光灯照明,远光灯亮起时,车内仪表板上会有醒目的蓝色灯亮起提示。不过,道路会车时应及时换回近光灯,以免刺眼的远光灯造成对方司机眩目,减少对面车主的驾车视线干扰。
5、行车时如果遇到车辆突发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需要靠边停车,或者遇到牵引故障车辆,不管是牵引车还是被牵引车,车辆均应当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以下是关于夜间行车的相关介绍:
1、夜间行车,严格控制车速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保持中速行驶,注意增加跟车距离,准备随时停车。为避免危险发生,应尽量增加跟车距离,以防止前后车相碰事故的发生。
2、夜间行驶中,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下时应使用近光灯,灯光照出30米以外。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上时,应使用远光灯,灯光必须照出100米以外。
3、夜间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4、夜间行车一般不使用喇叭。通常采用远近光反复互换的方法,代替警告前方道路状况。夜间临时停车或因故停车时,应始终打开示宽灯、牌照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