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百分之八十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超速50%以上,罚款2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对于超速的相关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注意:
这里的并处吊销驾驶证,是吊销,而不是注销,注销驾驶证,是可以通过学习科目一,通过考试来恢复驾驶证的使用的。而吊销驾驶证之后,是没有恢复的方法的,只能通过重新报名、考试,来重新考取驾驶证。
只是扣留驾驶证,而没有注销的,一次记12分之后,驾驶证扣留。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车管所参加规定时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就是科目一内容的学习,然后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驾驶证记分清零,可以领取驾驶证正常的使用。当然,记分清零之前,对于违章的罚款处罚是需要缴纳的,罚款缴纳完成之后,记分才会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