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科目二:未打转向灯(包括起步、变道、超车、转弯、靠边停车);转向灯打开未超三秒;忘记关转向灯或转向灯使用错误:扣10分。
科目三灯光扣分的规定有: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扣100分。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3、通过路口: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100分。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扣100分。
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扣100分。
7、道路良好: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扣100分。
9、道路不良好: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道路上行驶灯光使用错误:
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扣3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扣一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