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正告不法车主,立即停止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对已擅自改装的迅速回复原状。炸街指机动车猛轰油门或急加速时,发动机、排气筒发出巨大声响,驾驶人通过此种方式吸引旁观者的一种行为。
炸街车其实就是非法改装车。非法改装车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
按照相关要求,对车体外观或动力系统进行改装升级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法,更无法通过年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炸街行为涉嫌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的法律依据:
1、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伪造、变造的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如改装排气管、增加车身大包围、增加大型后扰流板),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之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5、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