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新规自2020年11月20日起在实施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免检的基础上,将6年内7至9座非营运小型客车纳入免检范围。非营运小型客车6年以上不满10年的,每年检验一次,调整为两年检验一次。即6年到10年的两年检验一次。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