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期满换证可以推迟3年,但有限制条件,限制条件是根据期满时间的不同而不同;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6年、10年以及长期有效三种;前两种有效期的驾驶证,都必须在期满前90天内进行换证;过期不换证的话,根据过期时间的长短有不同的处罚。
具体情况如下:
1、期满换证推迟一年之内的情况。这种情况是最常见的,主要是某些车主由于疏忽忘记了换证时间导致的,此种情况是不允许开车上路的,上路被交警查到的话,就是无证驾驶,推迟一年之内换证的车主,可以去就近的车管所正常换证,不需要额外的科目一考试。
2、期满换证推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不仅不能开车上路,而且要想换证的话,车主首先要到车管所进行备案,然后等待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允许更换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要再次约考,直至及格为止。
3、期满换证推迟三年以上的,这样的情况下是不允许换证了,因为驾驶证被交管后台强制注销了;如果该车主还想继续开车的话,只能重新报考,拿取新驾照。
根据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五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两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