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技师
汽车维修技师
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科目三直线行驶评判标准为: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不能保持车辆处于直线运动状态,就是考试车偏离幅度大于30cm,所以会被判挂科,这就需要学员即使发现车辆是否跑偏,确定跑偏后就应该微调方向盘进行修正。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科目三是在社会道路考试,会有其它车辆干扰,如果前方车辆有制动的情况,考试学员在150米以内的距离也需要跟着进行减速制动,不然就会被安全员踩刹车挂科。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科目三考试时需要观察后视镜情况,这是安全意识的表现,一般这个很少有人扣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操作项目时车速应该控制在35km/h,具体以当地考场规定的速度为主,一般也很少有人扣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前方有路面有障碍物,没有及时发现采取减速操作,比较近才发现,这种情况也会扣10分,严重会被安全员踩刹车挂科。
注意事项:
选择固定对象作为方向参考对象,例如车道分隔线或栏杆。控制车辆,使其始终与某条线保持固定距离以向前行驶。
由于实际道路驾驶的各种客观原因,因此在驾驶过程中会改变方向。如果确实想一直保持直线行驶,则必须对方向进行微调。因此方向盘转弯的角度必须与车辆的速度相匹配,而不能太猛。通常情况下,每次在与汽车偏离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进行一些微调,不得超过5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