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电子眼是专门设计不系安全带抓拍的,一般司机开车经过的时候都会被拍到。有的探头只有监控和拍照的功能,但交警一般不会采集这个信号灯的监控信息,只有发生事故时才会调用。如果是这样,自然不会有处罚,但是有些路口是24小时监控的。这种情况下,不系安全带的副驾驶必然会被拍照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拍摄的违法信息一般3到7天左右就能查到,最晚不超过13个工作日。如果是交警当场开出的罚单,处理后3个工作日后才能在网上查到。
对于不系安全带的违规行为,可以在交管12123app(苹果13/IOS15.6.1及以上系统,APP版本:V2.9.1)上查询。
对于交警现场做到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或被电子违章拍摄系统拍摄到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会罚款20元,给予批评并要求整改。除了副驾驶会处罚外,其他乘坐人如果没有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同样会遭到罚款,不过并不会扣分处理。而新的道路交通法规定:
1、司机不系安全带扣1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出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2、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