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在《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里,也存在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情况。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王忠民说:“我们自己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在实验区、缓冲区设置了探矿、采矿,甚至在核心区也设置了探矿和采矿权。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把国家的禁止改为了限制。”
不仅是省里制定的相关法规给保护区内开矿“让了路”,省里相关部门在为化解过剩产能制定方案时,也为保护区里一些煤矿的关闭“留了门”。
督察组认为,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甘肃省从主管部门到保护区管理部门,从综合管理部门到具体审批单位,由于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层层失守,以致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畅通无阻,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名存实亡。
2015年9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就保护区生态问题,对甘肃省林业厅、张掖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甘肃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约谈整治方案瞒报、漏报31个探采矿项目,生态修复和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016年底,仍有72处生产设施未按要求清理到位。
督察组认为,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中,甘肃省普遍存在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批示代替检查的情况,发现问题不去抓、不去处理,或者抓了一下追责也不到位,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弄虚作假、包庇纵容。
中央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督查过后,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严肃问责,甘肃省6月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到目前为止,保护区内矿权中,143宗已经停产停工,42座水电站中,33座已建成的水电站严格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并建好了实时在线监控和预警监督管理系统,另外,其他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作也在进行当中。
房志表示:“自然保护区是生态保护的高压线,红线区,谁都不能动,谁都不能碰,真正保护好。我们下一步就是准备‘绿盾2017’专项行动,然后狠抓落实,敢于碰硬。”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典型性,教训十分深刻。如果经济发展了,但生态破坏了,环境恶化了,那样的小康、那样的现代化,不是人民所希望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彻底解决决不松手,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任何时候都要记住,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