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重庆市兵役登记更好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率,将作为区县征兵工作量化考评重要指标,对兵役登记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而兵役登记所需经费,则由区县人民政府列入年度征兵工作经费预算负责保障。
组织实施程序严谨
兵役登记按照什么程序组织实施呢?据了解,首先是业务培训,各地征兵办公室在兵役登记工作开始前,应组织机关、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参加兵役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兵役登记程序办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察标准条件等。
之后进行宣传发动,各地征兵办公室广泛宣传兵役法规,特别是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的法律义务,及时发布《兵役登记通告》。由基层人武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辖区适龄男性公民名单,逐一向学生本人或青年家庭发放兵役登记通知书,明确参加兵役登记相关事宜。基层兵役登记站则由各区县征兵办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般以乡镇(街道)、院校或村(社)为单位开设,根据需要也可以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单独设站。
设置后的兵役登记站负责通知当年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下载打印登记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登记站现场确认。登记后的初审初检则是由各区县征兵办指导基层兵役登记站完成。政治初审主要查验适龄公民户口簿、学历证书,了解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体格初审主要对适龄公民进行身体目测和病史询问。根据初审初检情况,各兵役登记站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报区县征兵办审核。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随后,各兵役登记站综合个人入伍意愿、兵役数质量等,则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优、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征对象,并在网上同步确认,报区县征兵办备案并通知本人。兵役登记结束后,经征兵办审批,由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发放《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或《预征对象通知书》。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兵役登记,主要是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也就是说,兵役登记后并非一定要去参军入伍。
逃避登记需担责影响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