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以改善社会民生为重点,加强两地水、大气环境协同治理,建设国家级森林城市群,打造国际化教育高地,全面深化粤港两地科技创新、医疗卫生等领域合作,使粤港合作成果更多惠及两地民众,更好促进粤港共赢发展。谢谢大家!
主持人王晨:
下面请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谭耀宗先生发言。
谭耀宗:
时间过得真快,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成立20年了。回顾起来,我有幸参加了整个过渡期的工作,特别是基本法的起草,令我毕生难忘,历历在目。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中英联合声明及其附件,同时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开展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有59名委员,来自内地与香港。香港的23名委员来自社会各界,可谓香港社会的一个缩影。我当年35岁,是所有草委中最年轻的,也是唯一来自劳工基层的香港委员。内地委员中,有不少知名专家学者,如费孝通先生是我国社会学大师,钱伟长先生是著名科学家。至于许崇德、肖蔚云、吴建璠、邵天任则是内地著名法学专家,后来更被称为基本法“四大护法”,广为港人熟悉。值得一提的是,王汉斌、胡绳、张友渔、肖蔚云、许崇德与项淳一这些内地委员都曾经参与1982年中国宪法的大规模修改工作,是名符其实的宪法专家。
图为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谭耀宗发言。中国人大网李杰摄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工作过程中十分看重香港社会的意见。委员会在1985年7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决定委托在香港的委员发起筹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咨委人数约200人,比草委人数多很多,社会代表性更广,可以让港人意见更有效地反映到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中。另外,起草委员会也十分重视信息公开透明,每次会议之后都举行记者发布会,由内地与香港两地的小组召集人共同向传媒介绍会议情况、讨论的内容等,这在当时内地的立法工作中是罕见的。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基本法不仅是香港的基本大法,也是一部全国适用的法律,因此委员会选择在内地不同城市举行会议,如昆明、厦门、广州、珠海等,目的是向内地人民宣传基本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