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方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据与认定被告人杀人、抢劫、强奸之间没有关联性,这意味着深陷囹圄14年的黄志强有可能改判无罪。”11月30日12时40分许,黄志强的辩护律师钟颖趁着休庭间隙,向法庭外传递着这样的信息。
当日,江西高院开庭审理了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在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将择期宣判。
“折中”判决:死刑改判死缓
黄志强等四人所涉案件发生在2000年5月23日,当晚,乐平市绿宝超市老板蒋某才和郝某遇害,次日早上,蒋某才的尸体被村民在荒地中发现。四天后,乐平市民蔡某妹家的狗衔回一个红色塑料袋,袋里有一只手。经过警方检验认定,手的主人系与蒋某才同行的失踪女子郝某。
此案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但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困顿,直至2002年6月当地警方才宣布破获此案。该案进入司法程序之后,也几经反复,乐平市检察院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江西高院也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乐平市公安局在一份《说明》中也承认,本案“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
不过,在2006年5月,江西高院以“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为由,作出了一份“折中”的判决:五被告人中除汪深兵逃跑外,黄志强等四人由死刑改判死缓。目前四人仍在监狱服刑。
在历次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中,两级法院均认定:2002年5月23时许,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在中店村“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被害人蒋某才、郝某时,上前索要钱财,被害人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某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4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随即5人先后对郝某进行轮奸。为灭口,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某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某,将郝某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某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新证据显示或有其他嫌犯
这起命案因案发日期为5月24日,因此当地也将其命名为乐平“5.24”案。江西高院虽在2006年就已终审本案,但家属坚持无罪申诉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