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慧聪网标王频道查询关键词“工业门”显示,其第一至第五位5条广告位已经售罄,分别卖给了佛山市新广大自动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万盛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艾锐特门业科技有限公司、任丘市林垚工业门厂、杭州振兴卷闸门厂5家企业,合同期限从1-2年不等,价格在5000元-36500元/年。
随后,重案组37号在百度中搜索关键词“工业门”,在搜索首页中间位置,图文竞价位置5条链接则对应了上述5家企业。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3月,国内汽车垂直门户网站爱卡汽车斥资3.7亿元签订百度PC端、移动端双平台阿拉丁,合作期限为12个月。
爱卡汽车向百度购买的关键词分为品牌词,如“长安福特”;车系词,如“宝马5系”;厂商词,如“奥迪”。新京报记者在百度输入“宝马5系”发现,首页前4条链接均被标注为“商业推广”,紧随其后的爱卡汽车图文竞价位,则如同自然搜索一般。
显然,一般用户并不知道,这是商业推广的结果。
5月9日,“魏则西”事件后,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入驻百度进行调查,提出6点整改要求,其中包括“对所有搜索结果中的商业推广信息进行醒目标识,进行有效的风险提示”。
对此,百度搜索总裁向海龙表示“坚决拥护”,“绝不打一丝折扣”。
6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对“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
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将付费搜索结果定义为广告。《办法》提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