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做到“六个区别对待”。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我们充分注意到在以前政治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下,一些干部犯了错误,现在高压反腐、从严治党,一大批干部主动找组织交代问题。我们把握这个积极的态势,明确提出并做到“六个区别对待”,这就是:对十八大以前发生问题和十八大以后出现问题的;对一般有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对工作失误和违反规定构成错误的;对违纪和违法的;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对主动交代和被查出问题的区别对待,引导大家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继续跟组织走,积极投身干事创业。
三是强化“两个鲜明态度”。在有问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逐渐增多的形势下,实际上一部分有问题的干部仍然在观望。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进一步亮出了“两个鲜明态度”,这就是:对于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通过组织解决问题,紧跟组织干事创业的同志,即使犯了严重错误,也会最大限度地体现党的政策;对于对抗组织、规避调查的,决不姑息,一查到底。通过强化“两个态度”,使一部分同志不再观望,积极依靠组织,解决问题。
总的看,这项工作的效果比较明显,到今年4月,全省有5646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有2万多人次主动向“红包礼金专户”退交钱款,超过了一亿七千多万元。这些措施使相当一部分干部放下了包袱,看到了希望,对于进一步“遏增量、减存量”,净化政治生态,包括解决精神不振、“为官不为”等这些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王书记,我听说,山西的谈话函询工作成效明显,请您谈谈这方面究竟是如何抓的?
王儒林:“四种形态”排第一位的就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是防止“好同志”成为“阶下囚”最基础、最主要的一环。从范围上看是面向绝大多数,从处理上讲这是最轻处理,而且这应该是常态,必须在这方面下功夫。同时,“四种形态”是一个整体,每种形态的多与少是相对而言的,只有把第一种形态做实做细了,真正成为常态,其他三种形态才能有效减少。所以,我们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大谈话函询力度,首先把好“四种形态”第一关,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夯实基础。从2014年10月开始,我们对2008年以来反映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逐一研究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坚持把“四种形态”和五类处置标准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分档处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还注重加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对实施“四种形态”的理解和把握,既要消除谈话函询可能造成执纪手段弱化的顾虑,解决“不敢用”“不愿用”的问题,又要严格按照线索处置标准执行,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防止出现“乱用或滥用”的问题,为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