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最高法院派出10个督导组,分赴河北、辽宁、上海等地,释明立案登记制改革法律适用问题,检查开展登记立案工作的运行情况,听取律师、当事人对立案改革的意见建议。各高院也专门成立督导组,由主要院领导带队,检查辖区内立案登记制改革贯彻落实情况。
此外,全国法院普遍建立立案工作网络舆情应对和上下联动机制,实行定期“零报告”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明案件原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为了让当事人参与诉讼更加便利,人民法院推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会当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详细列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及期限,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地知道所缺材料,避免了因告知不明确,让当事人来回跑腿。
此外,不少地区以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创新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如上海增设自助立案登记室,设立“法院ATM机”,开通网上立案,福建泉州推行异地立案等,以法院多辛苦换得当事人少跑路。
应对压力多措并举
立案登记制施行后,全国各级法院收案数大幅上升。为应对案多人少矛盾,全国法院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的抓手,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保障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办案;要求院、庭领导充实到办案一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体法官办好案、快办案;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进一步实行,现有的审判执行机制亟待改革。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先行调解机制和庭前准备程序,引导更多的纠纷在审前化解。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院将在近期集中摸排立案登记制推行以来各地法院面临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新问题。制定依法防范惩治滥诉行为的指导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各级法院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将于2016年下半年召开督导会,坚决制止“立案难”问题回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