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让全国法院经历了一场“最坚决、最彻底”的改革。
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推行立案登记制一年来,全国法院收案数大幅增长。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年收案增幅为70%,收案数达到15000件。在高效开展登记立案方面,当场登记立案率平均为90%,北京、上海法院最为突出,达到98%。在提供优质诉讼服务方面,各级法院主要领导驻点立案大厅,采取增设立案窗口、增派立案人员等方式,确保提供全面、周到、便利的诉讼服务。
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一位律师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是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最彻底、最有效的改革。”不少案件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反映,以往“立案难”问题已不存在。
顶层设计周密部署
2015年4月1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全国法院坚决执行中央决策和最高法院部署,登记立案渠道畅通,秩序井然,运行平稳。
在《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过程中,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多次听取汇报,为顶层设计指明方向。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求全面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勇于承担政治责任,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推进。
同时,最高法院还广泛征求了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等中央国家机关和专家学者、地方法院同志的意见。
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后,各高院第一时间向当地省委、政法委专题报告会议情况。各地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纷纷作出指示,要求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大力支持、多方配合,从而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
此外,最高法院通过以会代训、视频培训和举办专门培训班的形式,对地方三级法院立案工作人员进行了三轮培训。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各地普遍开展培训,确保立案工作人员准确理解登记立案规定。
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2015年5月4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法院集控中心,视频连线全国33个高级法院,随机抽查苏州中院等中基层法院,听取了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第一个工作日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