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已经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被害人近亲属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学校在该起刑事案件中有什么责任?
张建伟教授认为,川师大作为案发地,在该起刑事案件中很难说有什么过错。但作为学生的管理方,对于该学生的遇害,应当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是符合情理的做法。
张建伟教授对“深读”称,滕刚在平时表现正常,并没有大家通常所认为的狂躁型表现,因此警方只公布“抑郁症”的结果,并宣布“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确实有让人困惑的地方。
人们容易对司法鉴定的这一结果容易发生疑问,希望鉴定报告中已经做出清晰表述,否则对此专业人员应有进一步说明。
滕刚杀人时是否处在发病期,这是鉴定的关键。
张教授认为,从本案看,如果被害人家属申请重新鉴定,理应得到重视,也许其异议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鉴定意见说服力不足,从给公众释疑的角度来看,也有此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