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2月,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原书记江国河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纪检干部违纪被查处,江国河并非首例。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数据显示,仅2015年中央纪委机关就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7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2479人。
严查“自家人”,对自己人“零容忍”,看似不近人情,其实是在从严要求中体现了对纪检干部的真心关爱。这不仅是对纪检监察事业的担当和对人民的负责,更是对“反腐无禁区”的生动诠释。
纪委不是净土,纪检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
2015年4月,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接受组织调查;9月,北京市怀柔区纪委原书记周燕因公款旅游被撤职;12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严重违纪被“双开”、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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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者”被打,一方面显示了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另一方面也说明纪委不是净土,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
“有的纪检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在2015年9月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王岐山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中央纪委网站通报的52起(含省级纪委报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这些表述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
把党的宗旨意识抛于脑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出现严重“四风”问题的案件有之;党规党纪观念淡漠,贪念腐蚀了灵魂,将手中的权力当做中饱私囊工具的案件有之;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对腐败现象视而不见,当“好好先生”,失职渎职的案件亦有之。
执纪者违纪,犹如监守自盗。虽然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害群之马”的危害却不容忽视。
被媒体誉为“疯狂80后,43天敛财1000多万”的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检员吴汉林,利用查办案件非法敛财高达1000多万元,令人触目惊心。
“吃了、拿了人家东西(受贿),对案件就会有所放松,就会出现不公正的问题。”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相较于普通干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式的腐败,纪检干部的腐败更具隐蔽性和严重危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