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筑牢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
——实施脱贫攻坚战。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2015年11月,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脱贫攻坚作出全面部署。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细化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办、国办出台11个配套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出台118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实施“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计划。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等,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2013年至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每年都减少超过1000万人,5564万人摆脱贫困,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
——促进就业创业。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放缓的情况下,通过实施扶持就业政策,广泛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力地激发了社会创造力,就业创业人员稳定增加,近4年来每年新增就业超过1300万人,为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近5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打破城乡分割、单位双轨的坚冰,更多地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二是实施养老金并轨改革。实行了20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待遇与缴费而非职级挂钩。三是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特别是慈善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将开启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的新时代。
——改善住房保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构建了包括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住房公积金等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推进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改革创新
教育、卫生、人口、户籍管理等制度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
——在教育领域,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制度建设。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