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说,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都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习近平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不当“法盲”,平时认真学一学、看一看或在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就可避免犯错误、走邪路,因为很多事情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习近平说,“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要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要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连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可能受到严重冲击和损害”。
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如果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他还说,领导干部使用权力,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他说,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