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规定的 开会条 件 , 本 次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未能成 功召开, 因此
未就 《 关于终 止 中海 惠丰纯 债分级 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 同 相关
事项的议 案》进 行审议 与决议 。
根据 《 基金合 同 》 的有 关规定 , 本 次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费用 列
入基金费 用, 由 基金资 产承担 。 经 本基 金基金托 管人 广 发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确 认,本 次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 费用明细 如下表 所示:
项目 金额(单 位:元 )
律师费 4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50,000.00
二、 重要 提示
1、本次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召 集人中 海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将就
本次大会 情况报 中国证 券监督 管理委 员 会备案 。
2、中海惠 丰 纯债 B 将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 10:30 恢复交 易 。 三 、备 查 文件
1、《中海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以通 讯 方式 召开 中海惠丰 纯债
分级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大会的 公告 》 ;
2、《中海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以通 讯 方式 召开 中海惠丰 纯债
分级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大会的 第一次 提示性 公
告 》;
3、《中海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以通 讯 方式 召开 中海惠丰 纯债
分级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大会的 第二次 提示性 公
告 》。
特此公告 。
中海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0 日
附件:《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