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建林介绍道,有项目出现了交割违约,收购合同已经签好,但因资金无法出境而造成交割违约。
十余年放权
2004年到2014年,普遍被外界评为境外投资政策去繁就简的“黄金十年”,也被称为是宽松和放权的十年。
中国境外投资主要涉及三个管理机构:发改委项目核准、商务部境外企业核准、外管局登记(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外汇、换汇及汇出进行审核)。
国家发改委主要从投资项目角度进行审核。从2004年《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到2011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核准投资金额从3000万美元一路提高到3亿美元、10亿美元。
商务部为拟进行境外投资的境内企业核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从最早的2004年《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到2009年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中央企业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及地方企业10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由15个工作日的“实质审查”,松绑为仅需3个工作日的“简易审查”。
2014年被视为境外投资政策利好元年。这一年,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文件,都先后对境外投资项目改核准制为备案制为主。
同时,个人境外投资政策也在进一步松动,而个人直接跨境担保也成为了一种可能。2013年5月24日,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被认为是允许个人境外投资的原则性信号。
2014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稳步开放境外个人直接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2015年,中国实现境外投资规模实现井喷式增长。这一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流量达到1456.7亿美元,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同时中国对外投资(ODI)超过使用外资(FDI)金额。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张向晨称,从统计上来说,2015年中国正式成为资本的对外输出国。
也正是在这一年,中国企业共实施对外投资并购579起,涉及62个国家和地区,实际交易金额达到544.4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372.8亿美元,占68.5%。并购领域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