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上述资金利率来源于市场化定价。目前保障基金公司已形成定期的流动性支持业务基准利率定价机制。每月月初在综合考虑监管动向、市场情况、资金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当月流动性支持业务基准利率;另外根据信托公司的风险情况、内部评级,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考虑风险级差后确定业务利率。
有机构人士认为,相比于认购保障基金2%左右的回报,流动性支持利率6%左右不可谓不高,信保基金公司从中收到了一道“监管费”,另有人士称,“有点雁过拔毛的感觉。”
对此,接近信保基金人士称,“有些人把信保基金公司的自营资金和保障基金弄混了,两者不可比,认购资金为保障基金,流动性支持主要为自营资金,根据50号文等规定,两类资金相互隔离,严格分别管理、分账核算。保障基金分配收益按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而信托公司申请使用信保基金公司的自营资金用于日常流动性需求,利率是市场化、随行就市确定的。”在自营资金使用上,信保基金公司也是金融机构,自营资金有融资成本,也要按金融同业定价。
他进一步表示,实质上,信保基金的使用也是市场化的,利率确定也是市场化的,并不会因为低成本而降低利率。信保基金是信托全行业应对风险的储备资金,所有权及留存收益均属于认购的信托公司,所以不能因为单体风险而给个别公司提供低利率资金,要有制约机制,防范道德风险,要市场化运作,否则就是拿行业的钱去补贴个别信托公司。
争议信保基金
据各家公司2016年报显示,重庆信托、中融信托持有信保基金公司13.04%股权,获取投资收益1.12亿元。而中航信托持股8.7%,投资收益2500万元;中铁信托持股4.35%,获取投资收益1250万元。
可见重庆信托、中融信托获取的收益远高于其他股东。不过相关知情人士称:“同股同酬,应该是记账的问题,大股东可以按权益来算账,其它小股东可能是按分红来计算。”
而这不是关键,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关键在于信保基金公司运营的资金主要为68家信托公司认购,而该公司股东为13家信托公司。“相当于我们交的保障基金,为他们创造利润。”一位华北地区部门经理称。
对此,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称,依据出资额获得股东回报是来自保障基金公司经营的成果,与保障基金的收益没有关系。13家信托公司认购保障基金所分配收益,都是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