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截至2016年末,信保基金资产总计821.03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88.56亿元,货币市场基金(交易性金融资产)100.8亿元,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22.47亿元,应收利息为9.21亿。
据了解,该基金多投向银行存款等与50号文有关。文件要求信保基金的日常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购买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高安全性产品。
虽然50号文第十九条规定了多种使用信保基金贷款的情形,如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等。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信保基金用于上述情形极为少见。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信保基金投向贷款规模为“0”。
另外,信保基金当年实现收入为17.15亿元,其中利息收益为15.46亿元,投资收益为1.65亿元;费用合计1.78亿元,主要为管理人报酬为1.59亿元;最终基金实现净利润15.37亿元。
2016年信保基金综合投资收益率3.04%,高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1.54个百分点。前述华北地区信托公司人士称:“认购信保基金获得的回报并非3.04%,而是2%左右。”
50号文规定,保障基金收入扣除日常支出后,净收益率高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的,按照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分配收益,剩余部分计入基金余额。
根据上述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收入的剩余部分继续滚存入基金,是行业的共同财产。
流动性支持利率6%左右
信托与信保基金公司的交集并不仅限于认购保障基金。颇为常见的是,信保基金公司以自营资金为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如山东信托近期在港交所提交的材料显示,信保基金运用固有资金于2016年6月、8月为其提供了两笔贷款。此外,包括中航信托、平安信托、安信信托(600816,股吧)等多家公司都有与信保基金公司开展流动性支持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流动性支持业务存续规模353亿元。
据了解,信保基金公司的自营资金是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重要资金来源,虽然保障基金也可以用于流动性支持,但有严格的条件需要有担保;另外部分机构可能考虑声誉问题,倾向于不选择基金。在具体经营管理中,保障基金侧重于事后救助,主要针对突发性、偶发性的行业风险;自营资金侧重于事前预防,主要针对日常性、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
据了解,单笔流动性支持业务的利率各不相同,多在6%左右。前述山东信托取得的两笔贷款利率分别为6.3%及5.8%;另外安信信托近期发布的半年报显示,流动性支持账面余额为33亿元,平均余额为24.5亿元,平均利率为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