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五洋建设2016年年报迟迟未见披露,德邦证券曾于今年6月23日召开“15五洋债”、“15五洋02”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但关于给予德邦证券采取相关行动的授权的议案在会上未获得通过。
有投资人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称:“五洋建设的银行贷款也不少,给予德邦证券授权后如果对其资产进行处置,应该会优先偿还有抵押的银行贷款等,担心自己的债券不能够得到优先偿还。”
对此,德邦证券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在给予受托管理人进行授权之后,债券持有人仍然可以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行动。如果债券持有人以自身名义采取行动与受托管理人在同一事项上意见不同,该部分债券持有人将代表其自身意见,这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受托管理人的授权自动解除。”
有鉴于此,德邦证券在今年8月底前将接受投资者提交书面委托授权书,单独授权德邦证券采取法律行动。
多位投资人也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称,五洋建设运营情况良好,或涉嫌逃废债的情况,将采取法律行动进行维权。
对于企业涉嫌逃废债情况,国元证券债券业务总部刘志对经济观察报分析称:“如果企业涉嫌逃废债,企业主体将会在市场上信誉扫地。可能导致当地的金融企业也不会给予贷款,将会对企业和企业实质控制人造成的影响非常大。”
记者发现,自2015年以来五洋建设业绩转差,特别是2016年货币资金大幅减少导致短期流动性压力骤增。首先,五洋建设是自然人控制的建筑施工企业,以房建业务为主。房建业务需要垫资,随着业务扩张,应收工程款规模扩大且回款周期延长;其次,2016年9月末五洋建设账面货币资金仅8247万元,比2015年末大幅减少6.6亿元;货币资金大幅减少,导致五洋建设流动性压力骤增;最后,五洋建设非流动资产大部分已抵质押,再融资空间非常有限,可用于再融资的抵押物非常有限。
上述大公国际分析师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自从2016年4月五洋建设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后,五洋建设想通过债券市场发债概率极低,无法通过发新债偿还旧债,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或者自有资金。但目前,银行授信整体收紧的情况下,想获取新增授信的可能性也很低,只能通过自有营业资金进行偿还,对五洋建设而言偿还压力很大。”“绝大多数企业是以持续经营为目的,他们希望在资本市场保持通畅的融资渠道,因此会珍惜自己的声誉,有较高的偿债意愿。但当企业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时,在个别复杂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多方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债务没有偿还的情况。这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尤其是当前债券的“刚性兑付”已经逐渐打破,更需要加快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降低债权人的损失。”中诚信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李诗对经济观察报表示。